根據市人社局發布的《關於繳納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個人部分費用的通知》(銅社發[2017]22號)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紮實做好全院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納及計算工作👎🏽。組織人事處根據市人社局的工作安排,切實做好我院教職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個人部分計算及繳納工作🧘🏿♀️。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個人部分計算工作,數據量大,計算復雜🫱🏽。組織人事處高度重視,充分利用人力物力,準確計算個人繳費金額,核對繳費總數🤽🏻♂️,緊抓數據審核關,力爭各項金額準確無誤🈴。並與財務處加強溝通聯系,反復核對扣繳金額,確保個人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及轉賬金額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