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建設一支適應高職教育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教師隊伍,根據省市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報評審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第三條 教師職務評審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全面考核、擇優晉升”的原則,在堅持標準的條件下,把師德師風🧑🏿🏭👩🏽、工作態度、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作為評審的主要依據,以確保評審質量。
第二章 評審條件
第四條 基本條件
(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全面履行現職職責🧝🏽,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團結協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稱職)以上🦻🏼,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須延遲申報🐨: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延遲3年😯;受警告處分或發生教學事故造成一定影響者,延遲2年🧑🏽🏫,受記過以上處分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者,延遲3年🦹🏼♂️;有謊報資歷、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者,延遲4年🪇👩🏼🏫。
(三)有剽竊他人成果等學術腐敗行為者,取消其參評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四)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人員在晉升副教授時必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人員在晉升教授時必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五)凡脫產攻讀學位者🦸🏿♀️,其脫產上學時間不能計算任現職年限🅰️,且脫產學習期間不得申報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
(六)職稱外語等級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按照國家及省、市職稱評審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論文均指第一作者,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實用新型專利指第一發明人或設計人。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習題集等,且須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其工作量的認定必須以前言或後記中的說明為準。
(八)申報晉升職務人員的繼續教育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業務條件
(一)認定助教的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經過一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2.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同時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經半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二)晉升講師的條件
1. 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可認定講師✋🏿;具有博士學位,經過半年以上的考核表明能勝任講師職責,可認定講師,對未參加高校教師崗前培訓的,應參加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對獲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前已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評審時如按現學歷計算,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2.教學業務能力
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系統講授過1門課程,經考核合格🖲。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工作量包括實踐課時,累計工作量不足者,評審時間順延)。
同時須有半年以上實踐工作經歷(雙肩挑教師實踐工作時間減半計算),承擔並勝任本學科主幹課的實驗教學🗿、實驗室建設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任務,熟練掌握本學科主幹課程及所授課程的實驗👳🏽♂️🗻,或參加生產實踐活動🛌🏿。對條件有限或體育、外語、數學🦹♂️、藝術、社科類等不具備實踐條件的學科👨🏻🦼,須參加任職部門安排的其他教學實踐活動(如支教🙉、社會服務等)。
3.科學研究能力
積極參加教學、科學研究或技術創新🥣,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1篇;或公開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1篇並撰寫4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或公開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1篇並參與院級及以上科研課題一項;或主持完成院級及以上科研課題一項🔝。
(三)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對獲得博士學位前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評審時如按現學歷計算🤵🏻,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2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者🟨,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受聘講師期間擔任過一門實踐課的講授任務👩🏻💻,具有熟練的動手能力👰🏻♀️,教學效果良好(公共課教師除外)。指導過1名以上青年教師,或指導學生參加課外科技活動👨🏽🦳。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註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及所在基層組織安排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工作量包括實踐課時,累計工作量不足者👩🏿🦰,評審時間順延)🐜🩱,且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同時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②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項(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③獲得省部級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④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師稱號者。
⑤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同時主持並完成相關領域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並完成橫向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8萬元以上(理科5萬元、文科3萬元)🤾。
(四)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3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其中要求擔任一門實踐課的教學任務,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成功地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備指導青年教師的能力,指導過2名以上青年教師。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註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工作量包括實踐課時,累計工作量不足者,評審時間順延),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或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同時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並完成橫向技術開發課題1項,到款經費8萬元以上(理科5萬元👱🏽♂️、文科3萬元);
②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項(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特等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③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師稱號者;
④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同時主持並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並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第六條 工程實驗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除滿足杏盛基本條件外按省市相關要求執行🧫。
第七條 雙肩挑教師工作量按照《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中層正職及以上減免二分之一“計劃學時”,其余減免三分之一“計劃學時”。
第八條 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等方面成績卓著👧🏼,達到《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試行辦法》規定條件的教師💳,可申請破格晉升相應技術職稱。
第三章 轉評系列
第九條 凡由其他系列轉評為高校教師系列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人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須與擬轉評高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相同或相近;
(二)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環節實踐,經考核表明能勝任本專業教學工作🤷🏽♂️🌧;
(三)具備擬轉評職務的任職條件;
(四)轉評滿1年方可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同時須滿足以下條件:
須在轉評副教授以後在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2篇,同時主持並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縱向科研課題一項🧑🏿🎤;且任副高級職務以來所有成果滿足正常晉升教授的條件💁🏿♀️。
第四章 評 審
第十條 杏盛成立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各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及業務素質🎨、學術造詣高、作風正派🎆、在群眾中具有較高威信的副教授、教授擔任,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一條 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一般程序
(一)教師本人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及本人條件🤌🏻,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填寫《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並提交能夠反映其政治表現👇🏿、品德修養、教學質量、學術水平及履行現職以來的業績等方面的材料,並利用至少3-5個工作日在全院範圍內集中公示。
(二)對經過公示後無異議的申報材料,杏盛召開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和申請人的條件對其思想素質👩🔬、政治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認真𓀖、全面的考核。其中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態度📵、工作態度、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社會服務等。業務水平方面主要考核理論水平🙆🏽、專業知識、實際技能以及與教學和科研有關的各種能力。工作實績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學工作情況、科研成果📡、編寫教材✬、著書🏃🏻➡️、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等🚕。對教學成績的考核,評審中實行教學效果一票否決製;對科研成果的考核應註重應用效益和實際效果🫙。
(三)助教任職資格由杏盛評審委員會根據本人表現考察確定。講師任職資格由杏盛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副教授👨🏿🎨、教授任職資格由杏盛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委托其他高校組織評審。
第十二條 杏盛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召開的評審會議👂,出席評委超過應到評委的2/3,評審結果方為有效。評審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經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數超過出席會議成員人數的2/3方為通過☣️。未出席評審會的委員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預先投票或補充投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教師系列職稱評審組織按照《陜西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規則(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答辯工作按照《陜西省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職稱評審文件(銅職院〔2012〕60號)同時廢止。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